工信厅信发〔2022〕3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行业协会:
现将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2年11月3日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iit.gov.cn/jgsj/xxjsfzs/wjfb/art/2022/art_b57210011c6b4c269454db587d59804f.html